「榜样力量」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代局长 郎晓东:“案结事了”是我心之所向
(辽阳长安客)
郎晓东,灯塔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代局长。2011年被辽阳市中级人民院授予“个人三等功”称号;2012年至2017年均被灯塔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8年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工作者”;2019年被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
今年10月,辽宁法制报记者来到灯塔法院见证执行局代局长郎晓东为申请执行人四处奔波的场景,见证了他执行工作最普通的一天。2019年是灯塔法院由“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转变的关键一年,面对庞大的执行案件数量和艰巨的执行任务,郎晓东临危受命,成为了灯塔法院执行局代局长,他带领全局干警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及时采取查封、冻结、评估、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文明执行、高效执行。
在郎晓东看来执行工作不同于多年从事的法庭审判工作,执行要于法有据、于理相当、于情相容,执结案件要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才能“事了”。然而,“执行难”意味着更多的是妨碍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当事人,还有那些杳无音信、石沉大海的执行案件。
2019年7月末,郎晓东在办理一起腾房执行案中,被执行人杨某某是位耄耋老人,他和老伴从1995年末一直为辽阳银行看管房产。2013年7月,杨某某在未经辽阳银行允许的情况下,装修了所看管的辽阳银行的房产,不仅开了个小旅馆,还在房子里安置了机器设备加工貂皮。2014年7月,辽阳银行向灯塔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杨某某返还房屋,并恢复原貌。判决生效后,辽阳银行于2017年7月到灯塔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

办案中,郎晓东发现杨某某不但脾气倔,还总拿生命威胁执行干警,为了这个案子,他前前后后去了老人家里几十次,每一次都把嘴皮子磨干了,也换不来老人的好脸色,有几次甚至将郎晓东轰出门外。无奈下,经灯塔法院执行局法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对此案进行强制搬迁执行。
因为被执行人的特殊性,在强制搬迁之前,郎晓东与执行干警们做了详尽的执行计划,把参加此次执行工作的干警分为三个执行小组,一组负责搬迁工作,一组负责安全防范,一组负责医疗救护。
搬迁当天,34度的高温天气,一早联系好的救护车已经到达搬迁现场,排除了安全隐患,安置好了物品存放地,执行干警开始了强制搬迁。意料之中,杨某某马上出来阻碍执行,不让搬迁的工人进屋,站在门外的郎晓东面对着站在屋里气的满脸通红的杨某某说:“今天必须搬!”毕竟杨某某年岁已大,见搬迁工人一拥而上,自己也不好上前阻拦,郎晓东看准这个时机,再次劝说杨某某,并为老人买来了水、雪糕,怕老人饿了,又买了包子和小米粥,考虑到老人的情绪,郎晓东一直陪老人聊天,疏导老人情绪,老人不肯离开执行现场,郎晓东就陪着老人在烈日下站着,为老人撑伞,扇风。看着房子一点点空了,杨某某也不再像当初那般倔强,当晚7时许,搬迁完毕,郎晓东将老人送回家,临走时说道:“有啥事来法院找我,我接待您。”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是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执行是否到位,是法院审判工作有效实行的最后一公里,也是人民群众衡量是否满意法院工作的一杆标尺。
2019年,灯塔法院执行局执行质效各指标位居各县区前列,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执行局全年共结案3006件,结案率99.1%,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款2.32亿元……这些喜人数字的背后,是郎晓东带着大家奋战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放弃了公休日、节假日,开展“假期执行”、“黑夜执行”、“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执行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精准施策,直面执行攻坚克难关键点。这才有了这样一组组数字,见证着灯塔法院的执行成果,也见证着灯塔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的不懈努力。
转载自头条号:辽沈晚报辽阳时刻。(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