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物业管理 推进普法宣传
“小物业”关涉“大民生”。物业服务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城市现代化管理延伸的重要内容。
为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日前,灯塔市人民法院民事庭普法宣传团队一行5人来到万宝桥街道天福社区开展物业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旨在让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有深入了解,引导业主和物业公司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宣传活动现场
民事庭法官助理赵梓琳围绕《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就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知情权、物业服务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等常见问题进行了生动讲解。重点对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的责任进行区分及不缴纳物业费的法律后果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灯塔法院受理的拒交物业费案件类型,比如以房屋渗水漏水、房屋外墙脱落厉害等为由拒交物业费的案件以案释法,深入解读物业公司与业主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法规。
现场互动环节中
物业公司代表和业委会代表进行深入交流,并对小区居民代表提出的小区绿地被侵占物业该不该管、邻居装修噪声影响正常生活、房子渗水漏水物业该不该管等热切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部分业主就房屋质量、物业服务、侵权责任等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我院民事庭法官魏文强、赵梓琳从法律角度逐一进行了解答,得到在场人员的一致好评。




法律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我院自制《民法典》物权编与物业管理宣传手册1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30余个,活动现场业主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开阔了他们对物业法律知识的视野,今后将理性对待物业费交纳问题。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也向业主们表示,对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会尽快解决和改善,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业主们打造美好家园。


今年以来,灯塔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普法宣讲、培训讲座等活动,努力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为构建物业与业主和谐关系、守护美好居住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来 源丨灯塔市委政法委 灯塔市人民法院
转载自头条号:辽阳长安。(侵删)